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乙二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商所发[2018]4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客户以及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乙二醇(EG)期货各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暂定为合约价值的10%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