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调整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208号,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22年4月15日(周五)结算时起,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的交易所套期保值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自交割月份第八个交易日起的交易所套期保值保证金比例维持20%不变,客户公司套期保值保证金比例将同幅度调整。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