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22]74号、《关于调整镍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2]75号,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上期所镍期货合约的有关事项将作如下调整:
1、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2、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17%;
3、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19%,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4、 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3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为20%,涨跌停板幅度将调整为17%,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5%;
5、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8、NI2210、NI2211、NI2302合约以及新上市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7%,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各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