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期所《关于调整铝、燃料油和纸浆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2]68号、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2]14号,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22年3月7日(周一)结算时起,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如下调整:
1、原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SC2204、SC2205、SC2206)、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FU2204、FU2205、FU2206)、低硫燃料油期货2204、2205、2206合约(LU2204、LU2205、LU2206)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将由17%调整至19%;
2、铝期货2203、2204、2205、2206合约(AL2203、AL2204、AL2205、AL2206)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将由15%调整至17%;
3、纸浆期货合约(SP)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8%,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将由15%调整至1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各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