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2〕105号,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22年3月4日(周五)结算时起,郑商所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所和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如下调整:
1、动力煤期货2205合约(ZC2205)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由50%调整至60%,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56%调整至66%;
2、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及2302(ZC2206-ZC2302)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由30%调整至40%,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36%调整至4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