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关于调整棕榈油和豆油品种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82号,结合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自2022年2月25日(周五)结算时起,大商所棕榈油和豆油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所和客户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如下调整:
1、棕榈油期货2204、2205合约(P2204、P2205)的交易所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12%,客户公司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5%调整至17%,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2、豆油期货2205合约(Y2205)的交易所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至9%,客户公司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将由13%调整至14%,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