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商所发〔2025〕79号《关于调整乙二醇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自2025年2月26日(周三)结算时起,大商所乙二醇(EG)、苯乙烯(EB)、液化石油气(PG)期货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8%调整至7%,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结合客户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乙二醇(EG)、苯乙烯(EB)期货合约的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12%调整至11%,液化石油气(PG)期货合约的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13%调整至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