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3]683号《关于调整纯碱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结合客户公司保证金设置情况,
一、自2023年9月12日(周二)结算时起
纯碱期货SA2310、SA2311、SA2312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12%调整至15%,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20%调整至23%。
二、自2023年9月15日(周五)结算时起
纯碱期货SA2310、SA2311、SA2312合约的交易所保证金比例将由15%调整至20%,客户公司保证金比例将由23%调整至28 %。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