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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不再受限

2010-07-20 09:07:48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7月19日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在港签订了香港人民币业务补充合作备忘录。同时,胡晓炼与中银香港总裁和广北签署了经修订后的《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

  胡晓炼透露,从今年初到现在,上半年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已经达到706亿元,与去年7月试点开始后半年的36亿元相比,增长数十倍。她表示,其中香港所占份额最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额的四分之三即75%是由香港跨境贸易结算产生。

  此外,陈德霖表示,随着《清算协议》的修订,香港的银行为金融机构开设人民币账户和提供各类服务,不再存有限制。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也可以透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陈德霖预期,不同形式的人民币金融中介活动将更为活跃,人民币理财产品如定期存款、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存款证和保险都将陆续出台。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新修订的《清算协议》允许证券和基金公司开设人民币账户,这为香港的金融机构开发人民币产品,募集人民币资金提供了基本条件。”香港证券业协会委员温天纳则指出,这意味着,近期在港盛传的“小QFII”,即在港中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人民币产品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A股市场,其推出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据了解,上半年人民币跨境贸易高速增长,结算额达706亿元,其中香港占比达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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